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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长论坛|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六个重点” 推动检察工作奋勇争先
时间:2024-04-15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晓红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一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提出的必答题。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检察机关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政治属性、为民宗旨、法治精神、时代内涵、核心要义和素能基础,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以能动履职坚定服务“国之大者”。

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政治属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蕴含着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的内在要求。呼和浩特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指导思想和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开展“一支部一品牌一特色”创建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创建知识产权检察党建品牌,在中环产业园等重点企业建立保护中心及联络点15个,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被国家知产局等四部委授予“成绩突出集体”称号,打造的党建品牌获评全区检察机关首批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最佳案例。深化拓展“检益青城”党建品牌效应,牵头与黄河流域6盟市检察院,与呼和浩特市水务局等8家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与大青山沿线12家检察机关签订跨区划管辖协作意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深化军地检察协作,开展百名检察官进军营活动,2023年办理部队官兵法律需求与涉军领域案件97件,督促整治“低慢小”飞行器违规飞行问题。

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为民宗旨。司法为民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应有之义。呼和浩特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在办案中践行为民宗旨,坚持以“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为出发点、落脚点,以“如我在诉”的态度,高质效办好事关群众的每一个案件。2023年,受理的1784件群众信访案件均做到“件件有回复”,96件重复信访积案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并实现100%化解。与市红十字会设立“青城检爱”司法救助专项基金,与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建残疾人司法救助中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3件,为193人发放213.7万元救助金。重点加强对权益受损但因经济困难或法律知识欠缺,无力起诉人群的诉权保护,依法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28件,帮助弱势群体追回劳动报酬2190万元。

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法治精神。呼和浩特检察机关坚持一体推进“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2023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监督撤案数同比分别上升600%和48.28%,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223件,追捕漏犯49人、追诉漏犯109人,有效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和统一适用。优化完善检察听证机制,创新构建“领导包案+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监督+民事诉讼引导”五位一体办案模式,组织检察听证719件次,同比上升67.6%,确保在程序和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时代内涵。呼和浩特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基层治理、防范风险等问题,2023年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49份,同比增长684%,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286项,切实推动办理向“办复”转变。以轻罪治理为突破口,在程序保障的前提下试点推行繁简分流,与各相关单位会签协同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规定,一体推动域内轻微刑事案件侦、诉、审快速办理,以专案专办、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的方式,推动形成轻轻重重、轻重有序的犯罪治理结构。

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核心要义。院党组坚持“争全区第一、创全国一流”目标不动摇,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点带面推进首府检察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深化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构建模型35个,获取外部数据近60万条,发现监督线索9万余条,成案1638件,制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288份。创新建用的两个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三等奖。

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素能基础。聚焦队伍建设,统筹提升政治能力,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自觉从政治高度认识和解决业务问题。统筹提升业务素能,以青英“1+10”人才培养计划为指引,助力青年检察人员迅速成长成才。统筹提升作风建设,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737件,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情况876件,梳理排查各环节廉政风险点157个,有力推动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

新征程上,呼和浩特检察机关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不断深化、做实,持续交好“必答题”的检察答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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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长论坛|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六个重点” 推动检察工作奋勇争先

时间:2024-04-15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晓红  新闻来源:正义网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一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提出的必答题。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检察机关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政治属性、为民宗旨、法治精神、时代内涵、核心要义和素能基础,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以能动履职坚定服务“国之大者”。

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政治属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蕴含着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的内在要求。呼和浩特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指导思想和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开展“一支部一品牌一特色”创建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创建知识产权检察党建品牌,在中环产业园等重点企业建立保护中心及联络点15个,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被国家知产局等四部委授予“成绩突出集体”称号,打造的党建品牌获评全区检察机关首批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最佳案例。深化拓展“检益青城”党建品牌效应,牵头与黄河流域6盟市检察院,与呼和浩特市水务局等8家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与大青山沿线12家检察机关签订跨区划管辖协作意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深化军地检察协作,开展百名检察官进军营活动,2023年办理部队官兵法律需求与涉军领域案件97件,督促整治“低慢小”飞行器违规飞行问题。

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为民宗旨。司法为民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应有之义。呼和浩特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在办案中践行为民宗旨,坚持以“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为出发点、落脚点,以“如我在诉”的态度,高质效办好事关群众的每一个案件。2023年,受理的1784件群众信访案件均做到“件件有回复”,96件重复信访积案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并实现100%化解。与市红十字会设立“青城检爱”司法救助专项基金,与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建残疾人司法救助中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3件,为193人发放213.7万元救助金。重点加强对权益受损但因经济困难或法律知识欠缺,无力起诉人群的诉权保护,依法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28件,帮助弱势群体追回劳动报酬2190万元。

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法治精神。呼和浩特检察机关坚持一体推进“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2023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监督撤案数同比分别上升600%和48.28%,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223件,追捕漏犯49人、追诉漏犯109人,有效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和统一适用。优化完善检察听证机制,创新构建“领导包案+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监督+民事诉讼引导”五位一体办案模式,组织检察听证719件次,同比上升67.6%,确保在程序和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时代内涵。呼和浩特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基层治理、防范风险等问题,2023年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49份,同比增长684%,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286项,切实推动办理向“办复”转变。以轻罪治理为突破口,在程序保障的前提下试点推行繁简分流,与各相关单位会签协同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规定,一体推动域内轻微刑事案件侦、诉、审快速办理,以专案专办、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的方式,推动形成轻轻重重、轻重有序的犯罪治理结构。

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核心要义。院党组坚持“争全区第一、创全国一流”目标不动摇,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点带面推进首府检察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深化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构建模型35个,获取外部数据近60万条,发现监督线索9万余条,成案1638件,制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288份。创新建用的两个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三等奖。

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素能基础。聚焦队伍建设,统筹提升政治能力,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自觉从政治高度认识和解决业务问题。统筹提升业务素能,以青英“1+10”人才培养计划为指引,助力青年检察人员迅速成长成才。统筹提升作风建设,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737件,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情况876件,梳理排查各环节廉政风险点157个,有力推动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

新征程上,呼和浩特检察机关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不断深化、做实,持续交好“必答题”的检察答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