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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新闻发布会】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构建社会家庭保护“防线”
时间:2021-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化检务公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实效,9月17日下午,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州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周元国、检察官助理许京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及相关人员应邀参加发布会。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春风主持。发布会全程采用新浪微博同步直播的形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发布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广有通报了敦化市检察院近三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三年来,敦化市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部署,不断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方法,打造“映山红”未检工作品牌,建立“一站式”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精准化帮教,聘请专业心理咨询老师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同步开展家庭教育,通过发送督促监护令、监护干预等手段,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上法治课、模拟法庭、12·4宪法宣传等形式,帮助中小学生掌握法律知识,提升自护能力。督促相关单位联合执法,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监督检查,围绕学生食堂管理、校园食品安全、烟酒销售等方面,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形式守护未成年人安全。

 

第一检察部未成年检察办公室主任石英介绍在办案中发现的社会和家庭问题,在办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引诱、介绍卖淫案中发现,日租房管理不到位,导致日租房成为未成年人离家出走后的临时栖身之地,也成为黄、赌、毒违法行为的藏污纳垢之地,同时发现涉案的未成年人存在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将日租房纳入宾馆、旅店业作为特种行业进行管理,同时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提出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等监护措施,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依托基层组织、公安等力量督促“令”的执行,通过家庭探访、社区走访等方式跟踪监督“令”的落实情况,并作为案件后续办理的参考。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姜恩禹,未成年检察办公室主任石英分别就涉案的日租房经营者是否都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基于日租房的管理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的目的意义、公安机关针对检察建议采取了哪些举措、什么是“督促监护令”及今后的工作打算详细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依法办理好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既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也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基础,更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今后,敦化市检察院将继续按照上级院的工作部署,通过依法惩戒、教育矫治、加强普法宣传等方式,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及社会保护“防线”,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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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新闻发布会】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构建社会家庭保护“防线”

时间:2021-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为深化检务公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实效,9月17日下午,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州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周元国、检察官助理许京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及相关人员应邀参加发布会。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春风主持。发布会全程采用新浪微博同步直播的形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发布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广有通报了敦化市检察院近三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三年来,敦化市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部署,不断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方法,打造“映山红”未检工作品牌,建立“一站式”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精准化帮教,聘请专业心理咨询老师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同步开展家庭教育,通过发送督促监护令、监护干预等手段,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上法治课、模拟法庭、12·4宪法宣传等形式,帮助中小学生掌握法律知识,提升自护能力。督促相关单位联合执法,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监督检查,围绕学生食堂管理、校园食品安全、烟酒销售等方面,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形式守护未成年人安全。

 

第一检察部未成年检察办公室主任石英介绍在办案中发现的社会和家庭问题,在办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引诱、介绍卖淫案中发现,日租房管理不到位,导致日租房成为未成年人离家出走后的临时栖身之地,也成为黄、赌、毒违法行为的藏污纳垢之地,同时发现涉案的未成年人存在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将日租房纳入宾馆、旅店业作为特种行业进行管理,同时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提出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等监护措施,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依托基层组织、公安等力量督促“令”的执行,通过家庭探访、社区走访等方式跟踪监督“令”的落实情况,并作为案件后续办理的参考。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姜恩禹,未成年检察办公室主任石英分别就涉案的日租房经营者是否都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基于日租房的管理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的目的意义、公安机关针对检察建议采取了哪些举措、什么是“督促监护令”及今后的工作打算详细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依法办理好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既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也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基础,更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今后,敦化市检察院将继续按照上级院的工作部署,通过依法惩戒、教育矫治、加强普法宣传等方式,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及社会保护“防线”,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积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