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检白皮书]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至9月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大力弘扬“三种作风”“三种精神”,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9月,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46人,同比下降42.75%;不批准和决定不予逮捕36人,同比下降60.44%,不捕率19.78%,同比下降6.52个百分点。在不捕人数中,因不构成犯罪不捕1人,占不捕人数的2.78%,同比上升100%;因证据不足不捕20人,同比下降72.22%,占不捕总人数的55.56%,同比下降23.57个百分点;无社会危险性不捕15人,同比下降11.76%,占不捕总人数的41.67%,同比上升22.99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494人,同比上升11.26%;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119人,同比上升105.17%,不起诉率19.41%,同比上升7.86%,同比增加7.86个百分点。在不起诉人数中,法定不起诉12人,占不诉总人数的10.08%,同比上升71.43%;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52人,占不诉总人数的43.7%,同比上升147.62%,同比增加7.49个百分点;证据不足不起诉55人,占不诉总人数的46.22%,同比上升83.33%,同比增加5.5个百分点。
(二)“案-件比”数据情况 。今年1至9月份,本院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比”为1:1.83,同比去年下降34.99%,较今年上半年的1:2.42比值降低了24.38%。对“件”影响比较大的诉讼程序主要是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和退回补充侦查。办理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共105件次,同比下降48.78%。其中,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67件次,同比下降44.63%;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25件次,同比下降54.45%;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3件次,同比下降55.17%。退回补充侦查149件次,同比下降30.7%。其中,一次退回补充侦查93件次(含职检),同比下降33.57 %;二次退回补充侦查56件次,同比增加25.33%。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占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率(含职检)60.21%。
(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情况。今年1至9月,本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1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2.48%,其中决定起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53人,占比为88.30%;不起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1人,占比为9.94%;附条件不起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人,占比为1.75%。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宣告判决案件中,共提出量刑建议355人,其中幅度刑量型建议96人,占比27.04%;确定刑量刑建议259人,占比72.96%。法院采纳量刑建议342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6.34%,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251人, 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6.91%。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律师见证率100%。
(四)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情况。今年1至9月,本院完善线索发现和监督纠正机制,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8件,同比下降20%;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6人,同比下降53.85%;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2件,同比上升300%;纠正公安机关漏诉35人,同比上升105.8%;纠正公安机关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4人,同比上升75%;提前介入36件,同比上升111.76%;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件,同比下降46.67%,同期己纠正8件,纠正采纳率100%;对刑事裁判案件提出抗诉4件,同比上升300%;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7人,其中,审查起诉阶段审查2人,审判阶段审查5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采纳6人。
(五)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今年1至9月,敦化市院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逮捕1件1人,决定起诉1件1人,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案件为同一案件,罪名为妨害公务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总量较低。同期,敦化院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率为100%。
二、刑事执行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敦化市院对超期羁押问题向敦化市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12件,同比下降55.56%,已纠正12件,占提出数的100%;社区矫正监外执行调查评估210人,对社区矫正执行送达逾期问题向敦化市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7件,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2人,漏管7人;对于在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及有严重违法行为的服刑人员,发出撤销缓刑检察建议3份,执行收监3人;财产刑执行核查419人,同比下降8.32%;对财产刑执行检察中发现执行程序违法、执行逾期、超出法定期限仍未执行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件,提出纠正违法28件,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均被采纳,执行金额17.5万元;办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案件1件,强制医疗交付执行监督案件1件。
三、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敦化市检察院共受理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4件,同比上升75%,结案12件,结案率85.71%;提请抗诉7件,占结案数的58.33%,7件案件全部为涉及虚假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占结案数25%;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息诉1件。受理民事跟进监督案件11件,同比上升1000%,提请抗诉11件,结案率100%。以上对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的18件案件,均得到上级院支持。受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同比与去年持平,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1件,未结1件。
四、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敦化市检察院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件,同比上升120%,结案10件,未结1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9件,同比上升150%,法院采纳检察建议2件;受理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的监督案件5件,同比下降54.55%,结案5件,同比下降33.33%,向行政机关不当履职行为发出检察建议5件,行政机关采纳5件;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1件;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结案1件。
五、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敦化市检察院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3件,同比上升307.69%,其中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3件,占线索受理的5.66%,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0件,占94.34%;公益诉讼案件立案49件,同比上升250%。占受理线索的92.45%,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3件,占立案总数的6.12%,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46,占立案总数的93.88%。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件,法院判决1件;开展诉前程序案件41件,同比上升192.86%,其中,民事诉前程序2件,占比4.88%,行政诉前39件,占比95.12%。诉前程序涉案领域,生态环境领域14件,占35.56%,食品安全领域1件,占2.33%,国有资产保护领域23件,占53.4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占2.33%。
六、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今年1至9月,本院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4人,同比上升300%,批准逮捕4 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5人,同比上升25%,其中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人;决定起诉5人,同比下降37.5%,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7人,不起诉率33.33%,同比全部刑事犯罪不诉率高13.92个百分点;决定附条件不起诉9人。
(二)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今年1至9月,本院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环节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14次;审查起诉阶段落实法律援助 19人,同比上升90%;自行或委托其他组织开展社会调查24次,同比上升700%;犯罪记录封存6人.同比上升500%;心理疏导测评30次,同比上升1400%;亲职教育9次,开展帮教3次。
七、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56件(次),其中,来电2次,来信12件,网络5件,来访37件,群众来信做到七日内回复率和三个月内实体答复率为100%;受理申请民事、行政监督案件9件,审结8件,其中涉非公经济申请民事监督、行政监督案件各1件;全面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接访16件次,检察长直接办理信访案件30件;审查司法救助案件20件,受理3件,正在办理中; 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来信新建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和开展《信访条例》法制宣传各1次,开展“司法走进检察”等检察开放日2次;办理刑事申诉并要求国家赔偿案件1件,申请立案监督案件1件。
八、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4人;审查结案70人,同比上升1300%,其中,决定起诉 60人,同比上升1100%,不起诉10人。提起公诉60人中,从涉案罪名看,涉及寻衅滋事罪的列第一位,有30人,占50%;涉及强迫交易罪列第二位,有11人,占18。3%;涉及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列第三位,均有7人,分别占比11.7%。从发案领域看,最多的领域是强揽工程类黑恶犯罪,有38人,占63.3%;其次为煽动村民闹事和欺行霸市类黑恶犯罪,有26人和24人,分别占43.3和40%。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5人,同比下降80%,决定起诉53人,同比上升89.29%;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7人,同比下降58.82%,不捕8人,同比下降20%;决定起诉28人,同比下降37.78%,不起诉13人,同比上升62.5%。未受理影响扶贫工作及涉及扶贫资金类犯罪。
(三)入额院领导办案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情况。2020年1至9月,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02件,其中,检察长办理3件,占2.94%;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99件,占97.06%。其中,办理刑事检察案件73件,占71.57%;办理执检案件9件,占8.82%。办理民事检察案件7件,占6.86%;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件,占3.92%;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件,占3.92%。办理控告申诉案件4件,占3.92%;办理检察建议备案审查1件,占0.98%。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次,发表意见被法院采纳1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1次,带头做好息诉罢访和矛盾化解工作。
(四)综合业务工作情况。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助推司法公信力。今年1至9月,敦化院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619件,重要案件信息公开18件,法律文书公开424份,法律文书公开率100%。开通服务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1至9月,敦化院共接待律师151人次。其中,接待律师现场阅卷69人,网络阅卷1次,接待律师电话查询、预约81人次,共刻录光盘69张。
[敦检白皮书]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至9月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大力弘扬“三种作风”“三种精神”,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9月,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46人,同比下降42.75%;不批准和决定不予逮捕36人,同比下降60.44%,不捕率19.78%,同比下降6.52个百分点。在不捕人数中,因不构成犯罪不捕1人,占不捕人数的2.78%,同比上升100%;因证据不足不捕20人,同比下降72.22%,占不捕总人数的55.56%,同比下降23.57个百分点;无社会危险性不捕15人,同比下降11.76%,占不捕总人数的41.67%,同比上升22.99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494人,同比上升11.26%;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119人,同比上升105.17%,不起诉率19.41%,同比上升7.86%,同比增加7.86个百分点。在不起诉人数中,法定不起诉12人,占不诉总人数的10.08%,同比上升71.43%;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52人,占不诉总人数的43.7%,同比上升147.62%,同比增加7.49个百分点;证据不足不起诉55人,占不诉总人数的46.22%,同比上升83.33%,同比增加5.5个百分点。
(二)“案-件比”数据情况 。今年1至9月份,本院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比”为1:1.83,同比去年下降34.99%,较今年上半年的1:2.42比值降低了24.38%。对“件”影响比较大的诉讼程序主要是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和退回补充侦查。办理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共105件次,同比下降48.78%。其中,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67件次,同比下降44.63%;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25件次,同比下降54.45%;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3件次,同比下降55.17%。退回补充侦查149件次,同比下降30.7%。其中,一次退回补充侦查93件次(含职检),同比下降33.57 %;二次退回补充侦查56件次,同比增加25.33%。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占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率(含职检)60.21%。
(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情况。今年1至9月,本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1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2.48%,其中决定起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53人,占比为88.30%;不起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1人,占比为9.94%;附条件不起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人,占比为1.75%。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宣告判决案件中,共提出量刑建议355人,其中幅度刑量型建议96人,占比27.04%;确定刑量刑建议259人,占比72.96%。法院采纳量刑建议342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6.34%,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251人, 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6.91%。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律师见证率100%。
(四)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情况。今年1至9月,本院完善线索发现和监督纠正机制,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8件,同比下降20%;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6人,同比下降53.85%;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2件,同比上升300%;纠正公安机关漏诉35人,同比上升105.8%;纠正公安机关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4人,同比上升75%;提前介入36件,同比上升111.76%;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件,同比下降46.67%,同期己纠正8件,纠正采纳率100%;对刑事裁判案件提出抗诉4件,同比上升300%;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7人,其中,审查起诉阶段审查2人,审判阶段审查5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采纳6人。
(五)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今年1至9月,敦化市院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逮捕1件1人,决定起诉1件1人,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案件为同一案件,罪名为妨害公务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总量较低。同期,敦化院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率为100%。
二、刑事执行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敦化市院对超期羁押问题向敦化市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12件,同比下降55.56%,已纠正12件,占提出数的100%;社区矫正监外执行调查评估210人,对社区矫正执行送达逾期问题向敦化市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7件,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2人,漏管7人;对于在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及有严重违法行为的服刑人员,发出撤销缓刑检察建议3份,执行收监3人;财产刑执行核查419人,同比下降8.32%;对财产刑执行检察中发现执行程序违法、执行逾期、超出法定期限仍未执行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件,提出纠正违法28件,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均被采纳,执行金额17.5万元;办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案件1件,强制医疗交付执行监督案件1件。
三、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敦化市检察院共受理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4件,同比上升75%,结案12件,结案率85.71%;提请抗诉7件,占结案数的58.33%,7件案件全部为涉及虚假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占结案数25%;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息诉1件。受理民事跟进监督案件11件,同比上升1000%,提请抗诉11件,结案率100%。以上对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的18件案件,均得到上级院支持。受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同比与去年持平,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1件,未结1件。
四、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敦化市检察院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件,同比上升120%,结案10件,未结1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9件,同比上升150%,法院采纳检察建议2件;受理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的监督案件5件,同比下降54.55%,结案5件,同比下降33.33%,向行政机关不当履职行为发出检察建议5件,行政机关采纳5件;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1件;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结案1件。
五、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敦化市检察院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3件,同比上升307.69%,其中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3件,占线索受理的5.66%,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0件,占94.34%;公益诉讼案件立案49件,同比上升250%。占受理线索的92.45%,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3件,占立案总数的6.12%,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46,占立案总数的93.88%。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件,法院判决1件;开展诉前程序案件41件,同比上升192.86%,其中,民事诉前程序2件,占比4.88%,行政诉前39件,占比95.12%。诉前程序涉案领域,生态环境领域14件,占35.56%,食品安全领域1件,占2.33%,国有资产保护领域23件,占53.4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占2.33%。
六、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今年1至9月,本院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4人,同比上升300%,批准逮捕4 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5人,同比上升25%,其中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人;决定起诉5人,同比下降37.5%,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7人,不起诉率33.33%,同比全部刑事犯罪不诉率高13.92个百分点;决定附条件不起诉9人。
(二)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今年1至9月,本院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环节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14次;审查起诉阶段落实法律援助 19人,同比上升90%;自行或委托其他组织开展社会调查24次,同比上升700%;犯罪记录封存6人.同比上升500%;心理疏导测评30次,同比上升1400%;亲职教育9次,开展帮教3次。
七、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56件(次),其中,来电2次,来信12件,网络5件,来访37件,群众来信做到七日内回复率和三个月内实体答复率为100%;受理申请民事、行政监督案件9件,审结8件,其中涉非公经济申请民事监督、行政监督案件各1件;全面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接访16件次,检察长直接办理信访案件30件;审查司法救助案件20件,受理3件,正在办理中; 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来信新建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和开展《信访条例》法制宣传各1次,开展“司法走进检察”等检察开放日2次;办理刑事申诉并要求国家赔偿案件1件,申请立案监督案件1件。
八、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4人;审查结案70人,同比上升1300%,其中,决定起诉 60人,同比上升1100%,不起诉10人。提起公诉60人中,从涉案罪名看,涉及寻衅滋事罪的列第一位,有30人,占50%;涉及强迫交易罪列第二位,有11人,占18。3%;涉及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列第三位,均有7人,分别占比11.7%。从发案领域看,最多的领域是强揽工程类黑恶犯罪,有38人,占63.3%;其次为煽动村民闹事和欺行霸市类黑恶犯罪,有26人和24人,分别占43.3和40%。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5人,同比下降80%,决定起诉53人,同比上升89.29%;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7人,同比下降58.82%,不捕8人,同比下降20%;决定起诉28人,同比下降37.78%,不起诉13人,同比上升62.5%。未受理影响扶贫工作及涉及扶贫资金类犯罪。
(三)入额院领导办案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情况。2020年1至9月,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02件,其中,检察长办理3件,占2.94%;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99件,占97.06%。其中,办理刑事检察案件73件,占71.57%;办理执检案件9件,占8.82%。办理民事检察案件7件,占6.86%;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件,占3.92%;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件,占3.92%。办理控告申诉案件4件,占3.92%;办理检察建议备案审查1件,占0.98%。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次,发表意见被法院采纳1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1次,带头做好息诉罢访和矛盾化解工作。
(四)综合业务工作情况。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助推司法公信力。今年1至9月,敦化院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619件,重要案件信息公开18件,法律文书公开424份,法律文书公开率100%。开通服务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1至9月,敦化院共接待律师151人次。其中,接待律师现场阅卷69人,网络阅卷1次,接待律师电话查询、预约81人次,共刻录光盘69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