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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3年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2日在市第十九届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张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

议。

2023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新检察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奋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牢记职责使命,以能动履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03件340人,批准逮捕142件22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27件1186人,提起公诉456件835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9件19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批捕“两抢一盗”犯罪案件20件23人。扎实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断卡”等专项打击行动,共受理涉电信诈骗犯罪案件249件494人。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履职助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骗取贷款、高利转贷、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各类新型金融犯罪。共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案件6件17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江南镇碗铺村采购12500元办公用品,提高村级办公服务办事效率,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抓好宣传扶持政策,完成大豆种植面积申报。做好生态司法+补植复绿工作,保障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与延边铁路运输法院、敦化市林业局共同会签生态修复工作相关文件,截止目前,已经办理该类案件7件,生态环境修复资金专用帐户已收取生态修复补偿费42959.4元,补种树木万余棵。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023年共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0件,4件作不起诉处理。走访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针对性提供检察服务供给。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对王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王某某等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提起公诉,该案涉案金额649万元,查获假冒“扪倒驴”白酒2000余箱,依法保护地方品牌健康发展。

不断强化监检衔接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办案衔接流程,每一件职务犯罪案件都做到提前介入。在认罪认罚适用方面,通过问询函的形式征求监委意见,与监委达成共识,确保办案质效。2023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通过快捕快诉办理州院交办长白山森工集团副总裁王某贪污受贿案,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向州监察委移送行贿犯罪线索8件,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坚守为民情怀,以法治力量保障民生传递检察温度

办好为民实事,纾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件为民实事,起诉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1件,追回欠薪8000元。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共办理8起适用保证金提存案件,提存金额共计2672807.13元,为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提供了保障。

强化协作配合,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3年共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32件62人,积极开展综合履职工作,在5起刑事案件中成功办理6件涉未公益诉讼案件,联合社工组织开展社会调查200余次,心理疏导30余次。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多元化综合救助,向控申部门移送4件性侵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线索,共计获得司法救助45000元。在敦化市民主街道林源社区巴黎印象小区建立全州首个设在小区里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进一步推动督促监护人有效履行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监护主体责任。

注重矛盾化解,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持续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和院领导包案工作,接受各类信访51件,进一步提高回复质效。积极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办理司法救助1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7.5万元。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61件113人,不捕率33.24%,不起诉137件280人,不诉率25.98%。灵活运用检调对接机制,共接收各类民事调解案件9件9人,达成调解协议6件6人,调解金额11.15万元,取得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良好社会效果。

三、立足检察职能,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2023年共监督立案6件,撤案5件,向侦查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64件次,向审判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次。为精准打击重大刑事犯罪,设立专门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小组,开展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及做好两项监督工作。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一步深化,共办理案件85件,实现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全覆盖”。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全面贯彻“转变监督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规范监督行为,强化司法办案”的思想方针,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7件,发出审判程序检察建议2件;发出执行行为违法检察建议4件;支持起诉1件。对5件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对3件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维护了申诉人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探索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新要求。共发出行政行为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1件,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6件,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12件,执行诉讼监督检察建议1件。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共向行政机关发出20件建议,依法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共立案30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8件,采取磋商方式结案22件。健全湿地保护长效机制,在吉林雁鸣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立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基地,并在12个行政村设立了红色警示牌和宣传标语,提高湿地保护治理效能。2023年申报了4件公益诉讼大要案线索,均得到了省院的肯定批复,并已立案,案件线索均已办结。

四、强化培根铸魂,以纯洁担当淬炼忠诚检察铁军

永葆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体要求,激励党员干部和全体检察人员积极担当作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入融合开展,确定未检“映山红”品牌,申报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案例。

筑牢廉政防线,强化担当作为狠抓从严治检。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坚决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机制。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累计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记录填报15件。

抓实队伍建设,为检察事业行稳致远夯实根基。以开展“全覆盖培训、全岗位练兵”为契机,建立梯次专家人才库,积极向省、州院推荐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办案能手等人才。2023年共开展各类培训活动180余人次,组织以典型案例与工作感受为主要内容的故事会活动,着力提升我院干警司法办案能力,使各项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强化内外监督,在规范履职中提升检察公信。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司法活动50余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召开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5次,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及时发布检察动态3000余篇,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案件信息微信平台》为律师提供案件信息服务绿色通道,扩大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和实效性,助推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检察院自觉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各项检察工作在机构优化、人才储备等方面的瓶颈亟待突破;二是服务大局工作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没有找准检察服务的结合部、切入点;三是人才队伍建设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检察工作人才培养进展不够平衡,高层次业务人才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中国式现代化弘扬场景中谋发展见实效。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以更大力度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时刻牢记“国之大者”,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是坚持融入大局,以更实举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做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后半篇文章”。综合运用府院联动、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食药环、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弱势群体等重点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三是坚持提质增效,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切实落实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监督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刑事案件质效和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化水平,增强民事检察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深入推进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办理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各类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公益保护合力。

四是坚持严字当头,以更强使命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大力加强队伍素质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履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善作善成,共同开创敦化幸福满满、希望无限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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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2日在市第十九届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张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

议。

2023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新检察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奋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牢记职责使命,以能动履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03件340人,批准逮捕142件22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27件1186人,提起公诉456件835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9件19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批捕“两抢一盗”犯罪案件20件23人。扎实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断卡”等专项打击行动,共受理涉电信诈骗犯罪案件249件494人。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履职助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骗取贷款、高利转贷、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各类新型金融犯罪。共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案件6件17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江南镇碗铺村采购12500元办公用品,提高村级办公服务办事效率,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抓好宣传扶持政策,完成大豆种植面积申报。做好生态司法+补植复绿工作,保障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与延边铁路运输法院、敦化市林业局共同会签生态修复工作相关文件,截止目前,已经办理该类案件7件,生态环境修复资金专用帐户已收取生态修复补偿费42959.4元,补种树木万余棵。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023年共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0件,4件作不起诉处理。走访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针对性提供检察服务供给。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对王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王某某等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提起公诉,该案涉案金额649万元,查获假冒“扪倒驴”白酒2000余箱,依法保护地方品牌健康发展。

不断强化监检衔接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办案衔接流程,每一件职务犯罪案件都做到提前介入。在认罪认罚适用方面,通过问询函的形式征求监委意见,与监委达成共识,确保办案质效。2023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通过快捕快诉办理州院交办长白山森工集团副总裁王某贪污受贿案,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向州监察委移送行贿犯罪线索8件,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坚守为民情怀,以法治力量保障民生传递检察温度

办好为民实事,纾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件为民实事,起诉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1件,追回欠薪8000元。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共办理8起适用保证金提存案件,提存金额共计2672807.13元,为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提供了保障。

强化协作配合,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3年共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32件62人,积极开展综合履职工作,在5起刑事案件中成功办理6件涉未公益诉讼案件,联合社工组织开展社会调查200余次,心理疏导30余次。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多元化综合救助,向控申部门移送4件性侵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线索,共计获得司法救助45000元。在敦化市民主街道林源社区巴黎印象小区建立全州首个设在小区里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进一步推动督促监护人有效履行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监护主体责任。

注重矛盾化解,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持续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和院领导包案工作,接受各类信访51件,进一步提高回复质效。积极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办理司法救助1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7.5万元。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61件113人,不捕率33.24%,不起诉137件280人,不诉率25.98%。灵活运用检调对接机制,共接收各类民事调解案件9件9人,达成调解协议6件6人,调解金额11.15万元,取得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良好社会效果。

三、立足检察职能,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2023年共监督立案6件,撤案5件,向侦查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64件次,向审判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次。为精准打击重大刑事犯罪,设立专门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小组,开展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及做好两项监督工作。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一步深化,共办理案件85件,实现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全覆盖”。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全面贯彻“转变监督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规范监督行为,强化司法办案”的思想方针,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7件,发出审判程序检察建议2件;发出执行行为违法检察建议4件;支持起诉1件。对5件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对3件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维护了申诉人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探索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新要求。共发出行政行为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1件,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6件,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12件,执行诉讼监督检察建议1件。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共向行政机关发出20件建议,依法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共立案30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8件,采取磋商方式结案22件。健全湿地保护长效机制,在吉林雁鸣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立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基地,并在12个行政村设立了红色警示牌和宣传标语,提高湿地保护治理效能。2023年申报了4件公益诉讼大要案线索,均得到了省院的肯定批复,并已立案,案件线索均已办结。

四、强化培根铸魂,以纯洁担当淬炼忠诚检察铁军

永葆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体要求,激励党员干部和全体检察人员积极担当作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入融合开展,确定未检“映山红”品牌,申报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案例。

筑牢廉政防线,强化担当作为狠抓从严治检。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坚决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机制。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累计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记录填报15件。

抓实队伍建设,为检察事业行稳致远夯实根基。以开展“全覆盖培训、全岗位练兵”为契机,建立梯次专家人才库,积极向省、州院推荐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办案能手等人才。2023年共开展各类培训活动180余人次,组织以典型案例与工作感受为主要内容的故事会活动,着力提升我院干警司法办案能力,使各项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强化内外监督,在规范履职中提升检察公信。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司法活动50余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召开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5次,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及时发布检察动态3000余篇,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案件信息微信平台》为律师提供案件信息服务绿色通道,扩大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和实效性,助推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检察院自觉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各项检察工作在机构优化、人才储备等方面的瓶颈亟待突破;二是服务大局工作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没有找准检察服务的结合部、切入点;三是人才队伍建设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检察工作人才培养进展不够平衡,高层次业务人才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中国式现代化弘扬场景中谋发展见实效。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以更大力度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时刻牢记“国之大者”,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是坚持融入大局,以更实举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做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后半篇文章”。综合运用府院联动、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食药环、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弱势群体等重点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三是坚持提质增效,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切实落实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监督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刑事案件质效和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化水平,增强民事检察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深入推进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办理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各类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公益保护合力。

四是坚持严字当头,以更强使命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大力加强队伍素质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履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善作善成,共同开创敦化幸福满满、希望无限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