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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0年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6  作者:  新闻来源: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6日在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志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一、着眼发展大局,服务保障敦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按照司法改革要求,2017年以来是检察机关人财物由省垂直管理的五年。市检察院根植于敦化,情系于敦化,始终铭记是家乡的父老乡亲和一方热土养育了我们,与敦化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感情基因永不褪色。我们始终坚持忠诚政治本色,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市委重要决策部署,主动报告重大事项,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市委的绝对领导下,确保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把对党忠诚铸入灵魂、融入血脉。

竭力融入疫情防控。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积极投身市委统一安排部署的防疫排查、防控值守任务,干警参与累计达300余人次,并向渤海街和丹江街党工委捐赠防护口罩及相应抗疫物资。结合检察职能,精准从重从快批捕起诉涉疫案件2件,及时发布涉疫典型案例,合力推动联防联控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落地见效。

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运用法治思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共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和金融诈骗类犯罪案件152件。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帮扶村修建1000延长米水泥路,安装160盏路灯,筹资48万元建设木耳大棚7栋,在精准扶贫中体现检察担当。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工作,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屠宰场进行专项检查,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诚信规范市场环境。主动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通过宣传检察职能,排查防范风险漏洞,助力企业创新创业,五年来先后走访调研包保企业20余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人员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决定不起诉6件10人,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保障社会稳定就业。

协力推进反腐倡廉。坚持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受理监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59人,决定逮捕9人,提起公诉37人,微罪不起诉9人,法定不起诉4人。强化与监委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24件,着重就案件定性、强制措施适用等问题深入沟通,主动向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1件。协助相关部门查询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干部刑事违法犯罪记录5000余人(次)。

二、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敦化建设

依法坚持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558人,提起公诉1099人。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批准逮捕44件99人,提起公诉42件89人。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82件140人,提起公诉121件214人。贯彻谦抑慎刑和理念,对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依法不捕361人,不诉513人。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及时变更轻缓强制措施37人,减少社会对抗,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协助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条,移送案件线索31条,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4件73人,提起公诉13件140人,改变管辖5人。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暴力讨债“小额贷款”公司2家。审查起诉的肖遥等20人涉黑案被省政法委评为“全省十大涉黑精品案件”。

努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检察办案环节,共有效化解矛盾93件120人。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以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一站式”窗口,向案件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信息公开、信访接待、控告申诉、律师阅卷等便民服务,累计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800余人(次),提供律师阅卷517人(次)。用真情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五年来共办理通过信访网电等方式432件,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接待来访1800余人次。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做到应救即救,通过公开听证方式,邀请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16万元,彰显司法温度,传递检察温暖。

以“工匠精神”打造未检品牌。强化对被侵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坚持零容忍态度,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人,起诉2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注重教育帮扶,重在转化,对罪行较轻并有悔罪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3人。探索延伸未检职能,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6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创建“映山红”未检品牌,成立专业未检宣讲团,举办各类普法教育讲座、模拟法庭等51场次,累计受益师生、群众5万人次,把预防工作做在前沿。

三、推进协调发展,奋力开创检察监督新格局

做优刑事检察,稳中求精。五年来,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11件1607人,批准逮捕814件1228人,不批准逮捕193件36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757件4570人,提起公诉2307件3669人,不起诉302件513人。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3件、撤案62件,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17次,纠正漏捕73人、纠正漏诉172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等问题,提出、提请刑事抗诉21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中存在的脱管漏管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发出检察建议11份。对刑事判决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3次。

做强民事检察,稳中提质。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33件。经审查,提请抗诉22件,其中虚假诉讼案件10件;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发出审判人员违法检察建议16件;发出执行检察建议20件;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18件;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18件,其中召开听证会3件;终结审查2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线索3件。通过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促成当事人息诉罢访28件。

做实行政检察,稳中增效。坚持精准监督原则,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84件,针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发出检察建议3份;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5份。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办理实质性行政争议化解案件32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159件,助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延伸检察监督职能,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3份,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黑土地保护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17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9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开展英烈保护专项行动,对全市英烈纪念设施与战斗遗址进行走访调查,对于碑体破损、环境脏乱等问题全部取证完毕,并已向相关单位发送诉前检察建议7份,捍卫英烈尊严,推进英烈权益保护。

四、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按照改革方案要求,完成设置8个内设机构。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完成转隶编制19个,转隶人员15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保证转隶过程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114件,对推进司法公开、加强人权保障、提升办案效率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扎实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以服务发展、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为目标导向,通过业绩考评进一步激励检察干警司法为民、担当作为。动态调整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100余条,健全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积极提升队伍综合素能。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风建设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用活用好“检答网”、“学习强国”,多渠道多路径参加各类培训和业务竞赛100余次,干警学思践悟能力进一步增强。

从严治检筑牢清廉品格。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加强警示教育,全面系统整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决防止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用严实的作风和自我革命的精神,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问题9个,修订完善制度10项,进一步筑牢检察队伍的政治忠诚。

五、主动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和调研检察工作5次;接受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罪认罚、民法典实施等专题审议5次;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9条,切实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广泛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群众和律师参加公开庭审、公开宣告、公开听证80次,适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7次,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并检视检察工作。

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主动与各类媒体加强联系,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及时推送检察信息800余期。注重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共更新检察动态10000余条,快速回应社会关注执法办案热点、焦点问题,有力促进检察办案质量优、效率高、效果好。

深入开展检务公开。主动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641条,公开法律文书286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公开161件。完善检察门户网站功能,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和12309中国检察信息网内容,推动检察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公开透明。

五年来,我们的队伍凝心聚力、团结拼搏,我们的工作稳步提升、持续精进。2017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2019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省院评为全省基层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021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延边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并多次获得全州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各项荣誉。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反观过去,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还不够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平衡、不充分;三是队伍的综合素质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奋力改进!

2022年,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安排。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打造实力更强、活力迸发、魅力宜居新敦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聚力落实检察发展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会在建党100周年党的历史上首次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意见精神,主动增强新时代履行检察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是强化法治自觉,全力融入平安建设新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更新司法理念,强化司法担当,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法治引领民众公平正义价值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助推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积极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检察依据和参考。

三是强化检察自觉,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确保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对民事、行政诉讼结果、程序、执行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办案新领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强化行动自觉,奋力展现检察队伍新面貌。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以“求极致”的标准,强化专业培训,注重人才储备,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奋进!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努力为敦化建设绿色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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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6  作者:  新闻来源: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6日在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志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一、着眼发展大局,服务保障敦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按照司法改革要求,2017年以来是检察机关人财物由省垂直管理的五年。市检察院根植于敦化,情系于敦化,始终铭记是家乡的父老乡亲和一方热土养育了我们,与敦化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感情基因永不褪色。我们始终坚持忠诚政治本色,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市委重要决策部署,主动报告重大事项,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市委的绝对领导下,确保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把对党忠诚铸入灵魂、融入血脉。

竭力融入疫情防控。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积极投身市委统一安排部署的防疫排查、防控值守任务,干警参与累计达300余人次,并向渤海街和丹江街党工委捐赠防护口罩及相应抗疫物资。结合检察职能,精准从重从快批捕起诉涉疫案件2件,及时发布涉疫典型案例,合力推动联防联控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落地见效。

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运用法治思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共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和金融诈骗类犯罪案件152件。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帮扶村修建1000延长米水泥路,安装160盏路灯,筹资48万元建设木耳大棚7栋,在精准扶贫中体现检察担当。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工作,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屠宰场进行专项检查,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诚信规范市场环境。主动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通过宣传检察职能,排查防范风险漏洞,助力企业创新创业,五年来先后走访调研包保企业20余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人员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决定不起诉6件10人,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保障社会稳定就业。

协力推进反腐倡廉。坚持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受理监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59人,决定逮捕9人,提起公诉37人,微罪不起诉9人,法定不起诉4人。强化与监委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24件,着重就案件定性、强制措施适用等问题深入沟通,主动向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1件。协助相关部门查询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干部刑事违法犯罪记录5000余人(次)。

二、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敦化建设

依法坚持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558人,提起公诉1099人。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批准逮捕44件99人,提起公诉42件89人。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82件140人,提起公诉121件214人。贯彻谦抑慎刑和理念,对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依法不捕361人,不诉513人。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及时变更轻缓强制措施37人,减少社会对抗,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协助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条,移送案件线索31条,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4件73人,提起公诉13件140人,改变管辖5人。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暴力讨债“小额贷款”公司2家。审查起诉的肖遥等20人涉黑案被省政法委评为“全省十大涉黑精品案件”。

努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检察办案环节,共有效化解矛盾93件120人。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以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一站式”窗口,向案件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信息公开、信访接待、控告申诉、律师阅卷等便民服务,累计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800余人(次),提供律师阅卷517人(次)。用真情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五年来共办理通过信访网电等方式432件,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接待来访1800余人次。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做到应救即救,通过公开听证方式,邀请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16万元,彰显司法温度,传递检察温暖。

以“工匠精神”打造未检品牌。强化对被侵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坚持零容忍态度,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人,起诉2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注重教育帮扶,重在转化,对罪行较轻并有悔罪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3人。探索延伸未检职能,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6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创建“映山红”未检品牌,成立专业未检宣讲团,举办各类普法教育讲座、模拟法庭等51场次,累计受益师生、群众5万人次,把预防工作做在前沿。

三、推进协调发展,奋力开创检察监督新格局

做优刑事检察,稳中求精。五年来,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11件1607人,批准逮捕814件1228人,不批准逮捕193件36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757件4570人,提起公诉2307件3669人,不起诉302件513人。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3件、撤案62件,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17次,纠正漏捕73人、纠正漏诉172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等问题,提出、提请刑事抗诉21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中存在的脱管漏管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发出检察建议11份。对刑事判决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3次。

做强民事检察,稳中提质。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33件。经审查,提请抗诉22件,其中虚假诉讼案件10件;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发出审判人员违法检察建议16件;发出执行检察建议20件;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18件;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18件,其中召开听证会3件;终结审查2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线索3件。通过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促成当事人息诉罢访28件。

做实行政检察,稳中增效。坚持精准监督原则,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84件,针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发出检察建议3份;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5份。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办理实质性行政争议化解案件32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159件,助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延伸检察监督职能,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3份,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黑土地保护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17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9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开展英烈保护专项行动,对全市英烈纪念设施与战斗遗址进行走访调查,对于碑体破损、环境脏乱等问题全部取证完毕,并已向相关单位发送诉前检察建议7份,捍卫英烈尊严,推进英烈权益保护。

四、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按照改革方案要求,完成设置8个内设机构。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完成转隶编制19个,转隶人员15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保证转隶过程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114件,对推进司法公开、加强人权保障、提升办案效率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扎实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以服务发展、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为目标导向,通过业绩考评进一步激励检察干警司法为民、担当作为。动态调整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100余条,健全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积极提升队伍综合素能。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风建设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用活用好“检答网”、“学习强国”,多渠道多路径参加各类培训和业务竞赛100余次,干警学思践悟能力进一步增强。

从严治检筑牢清廉品格。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加强警示教育,全面系统整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决防止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用严实的作风和自我革命的精神,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问题9个,修订完善制度10项,进一步筑牢检察队伍的政治忠诚。

五、主动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和调研检察工作5次;接受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罪认罚、民法典实施等专题审议5次;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9条,切实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广泛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群众和律师参加公开庭审、公开宣告、公开听证80次,适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7次,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并检视检察工作。

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主动与各类媒体加强联系,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及时推送检察信息800余期。注重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共更新检察动态10000余条,快速回应社会关注执法办案热点、焦点问题,有力促进检察办案质量优、效率高、效果好。

深入开展检务公开。主动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641条,公开法律文书286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公开161件。完善检察门户网站功能,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和12309中国检察信息网内容,推动检察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公开透明。

五年来,我们的队伍凝心聚力、团结拼搏,我们的工作稳步提升、持续精进。2017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2019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省院评为全省基层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021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延边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并多次获得全州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各项荣誉。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反观过去,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还不够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平衡、不充分;三是队伍的综合素质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奋力改进!

2022年,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安排。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打造实力更强、活力迸发、魅力宜居新敦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聚力落实检察发展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会在建党100周年党的历史上首次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意见精神,主动增强新时代履行检察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是强化法治自觉,全力融入平安建设新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更新司法理念,强化司法担当,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法治引领民众公平正义价值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助推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积极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检察依据和参考。

三是强化检察自觉,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确保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对民事、行政诉讼结果、程序、执行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办案新领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强化行动自觉,奋力展现检察队伍新面貌。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以“求极致”的标准,强化专业培训,注重人才储备,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奋进!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努力为敦化建设绿色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