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延边州委政法委召开全州政法队伍“两提升·一促进”活动总结会,会上,敦化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术国被授予2020年度延边州政法系统“最美基层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王术国,2009年进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反贪局、监所科、公诉科和第一检察部工作。十余年来,他坚守着检察官的职业责任和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爱岗敬业,忠诚履职,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为人民服务”的内涵,展现了基层检察官的检察情怀和赤诚之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称赞和好评,2017年--2019年连续三年被评为敦化市优秀公务员。
攻坚克难 淬炼反腐尖兵
来到院里,王术国就被分配到反贪局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从第一次询问、讯问、制作笔录,他从一点一滴学起,遇到不懂、不会的就向老同志学习,七年多的反贪工作中,逐步成长为一名优秀反贪干警。多次被省、州院抽调办理大、要案件,主办和参与办理了长春市教育局局长马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四平市财政局局长李某受贿、渎职案,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副局长杨某受贿案、延边州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姚某受贿案、吉林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某贪污、受贿等一系列案件。在办理四平市财政局局长李某受贿、渎职案件过程中,王术国负责案件材料汇总和汇报材料撰写工作,通过对调取材料的认真比对、分析,他发现了李某使用其女婿弟弟的银行卡收受100万元的犯罪事实,并将此线索提供给审讯组,在突审过程中,李某面对铁的证据低下了头,一举突破了李某的心理防线,陆续交代了其涉及5000余万元渎职的犯罪事实。在案件的侦结和补充侦查过程中,由于案多人少,王术国主动承担了李某案件的补充侦查、组卷、移送起诉等工作,三天内共整理、装订卷宗二十余册,为李某案件的顺利起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由于案发地点在四平市,许多取证工作要在四平地区完成,为了缩短办案时间,他主动提出减少回家次数,和同事一起加班加点进行取证,他跑遍了四平地区所有的财政局,拿到第一手的证据材料,在最短的时间内夯实案件证据链条,防止不可预测的情况发生。2014年底,李某受贿、渎职案件宣判,李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李某职务犯罪案件被吉林省检察院评为当年全省十佳经典案例,并荣登吉林检察专刊。
洞察秋毫 侦破贪污大案
2014年初,由于工作需要,王术国被调到监所科任副科长,监所工作的主要阵地就是看守所,作为全州在押人员第二多的敦化市看守所,他深知肩上的担子不轻,迅速调整工作思路,在监督的过程中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在押人员的充分肯定。在一次和在押人员例行询问的过程中,在押人员随口一句“其他的村子也是这么干的”,他敏感的发现其中可能存在职务犯罪的线索,通过深入了解和调查取证,敦化市检察院监所科立案侦查了江南镇某村三人贪污国家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五万余元的大案。在例行监督的过程中,他发现一些在押人员对犯罪没有异议,也不存在串供的风险,没有羁押的必要,于是迅速向领导汇报并向办案单位提出无羁押必要的建议,得到了办案单位的积极响应。由于工作突出,当年王术国被延边州人民检察院评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先进个人。
服务大局 参与疫情防控
2020年初,新冠疫情席卷而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敦化市检察院负责官地高速路口和某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王术国得知这一情况之后,主动要求到疫情防控一线,他和全院数十名党员干部一起在凛冽的寒风中,为过往车辆的驾驶员测温、登记,对不符合放行条件的车辆,耐心的进行劝返,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后续处置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守护敦城百姓的平安。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小区门口值守的过程中,有的居民不理解、不配合,王术国积极向他们宣传疫情防控的知识,科学理智面对疫情,戴口罩和测体温不是对任何人的歧视,反而是为了保护所有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经过多次的宣传讲解,很多居民消除了不理解,主动的戴上口罩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圆满完成了市里交给的任务。
克服困难 勇担黑恶案件
由于敦化市检察院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较多,每一名检察官要在完成日常案件办理的情况下,继续承担部分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工作,办案压力增大。2019年,王术国和其他四名同志成立办案组一起办理了敦化市大桥乡蒋某某、关某某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在敦化全市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共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罪名13个,卷宗120余册,涉及犯罪事实49笔,该案共扣押、冻结现金人民币3363923元,扣押车辆4辆,房产5处、车库1个。由于该案涉及罪名较多,案卷数量较大,在办案期间,专案组加班加点成为习惯,王术国负责本案的非法采矿、敲诈勒索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部分,由于非法采矿持续时间较长,很多原始证据已经灭失,如果不能准确计算采矿的数量,将无法指控犯罪,王术国多次和专案组成员共同研究,想尽一切办法,通过买家的证言、购买价格、部分原始票据等现有证据进行逐一核对,最终确定了蒋某某案件非法采矿的数量,并据此起诉到敦化市人民法院,该案主犯蒋某某被敦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2年,其余涉案人员均被判处相应刑罚。

由于案多人少,王术国再次被抽调组成专案组办理了路某某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共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伐林木、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罪名15个,卷宗84册,涉及犯罪事实37笔,违法事实7笔,由于该案案情重大,王术国同专案组同志经常讨论案件到深夜,经过仔细阅卷、研讨,并多次向上级院和扫黑办请示、汇报,最终路某某案件以涉恶性质起诉至敦化市人民法院。最终,敦化市人民法院认定该案构成恶势力犯罪案件,该案主犯路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其余涉案人员均被判处相应刑罚。
不忘初心 坚守廉洁底线
作为一名在反贪战线工作多年的老兵,王术国深知廉洁的重要性,他时刻不忘家人的期盼和领导的重托,在工作中注重自身的修养和价值取向,公正廉洁,无私奉献。一次,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案件结束后,为了感谢检察机关公正司法,趁王术国不在办公室,将放有5000元钱的牛皮纸信封夹在卷宗里就离开了,王术国在整理卷宗中发现这笔钱,他立刻向领导进行了汇报,并第一时间打电话将对方进行训斥,通过微信将钱转了回去,当对方收回了这笔钱,他深深的松了一口气,他深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贪腐的高压线无论何时都不能触碰,廉洁自律是对一名检察官最基本的要求,他也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不忘初心,用实际行动践行一名检察官的承诺,在平凡的工作中,坚守检察情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自己胸前的检徽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