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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一年】深化案件管理 强化政策研究:综合业务部2021年度工作盘点
时间:2022-01-24  作者:  新闻来源: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综合业务部

2021年度盘点总结

我们这一年

案件管理工作

 

 

(一)、深入推进流程监控工作,强化办案过程管理。

 

一是认真规范案件受理工作。严格按照受案范围和标准,切实把好案件受理第一关,提高案件受理工作规范化,确保在统一应用系统升级后案件流转高效顺畅。二是实行案件重点监控。重点对办案程序、关键节点、法律文书内容、办案期限、涉案财物处置、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情况进行监控,每天对重点监控的内容网上巡查,做好记录填好监控日志。三是及时对巡查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督促流程监控问题反馈和督促落实。今年统一应用系统监控案件263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5份,业务部门己全部回复并整改。

 

(二)、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促进司法责任制落实。

 

根据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方案》、《全省检察机关重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今年4月对本院2018年至2020年办理的五类案件525件进行重点评查,经过评查,认定合格案件523件,不规范问题248处,平均比例为 0.47处/件。

  

根据省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于今年9月对本院2021年至2021年5月间办结的40件案件进行常规抽查和重点评查,经过评查,案件全部合格,不规范问题25处,平均比例为 0.63处/件。

   

通过评查,各业务部门充分认识到办案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并以此为动力,对发现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归纳原因,全面整改,为规范司法办案、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奠定基础。

  

(三)、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和清查工作,提升司法规范化。

 

一是认真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工作。成立敦化市检察院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统筹协调,分类施策处理涉案财物工作。经过三个月工作,将未及时处置的26件涉案财物案件全部清理完毕,建立涉案财物台账,注明涉案财物种类、数量、案件名称、办案部门、承办检察官等详细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是认真开展己公开法律文书专项清查整改工作。按照省院《关于对全省检察机关已公开法律文书开展专项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本院2014年以来对外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清查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己全部整改完毕。删除案件信息公开网重复法律文书622份,确保案件信息公开依法、及时、规范、安全运行。

  

(四)、深化检务公开,助推司法公信力。

 

一是建立检察业务数据常态化发布机制。每季度以“白皮书”形式公开主要办案数据,全年公布检察办案数据4次,开展业务数据会商研判分析会4次,院领导通过数据的分析对比,了解各部门工作动态,为统筹推进检察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二是深化检务公开窗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显示屏滚动播放在办案件信息,使侦查机关、诉讼参与人直观了解案件名称、受案时间、案件状态、诉讼阶段等基本信息;三是强化案件信息网上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案件信息微信平台》,为律师提供案件信息服务绿色通道,实现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代理网上预约、案件程序重大节点变动信息向当事人及辩护人推送机制。全年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1010件,重要案件信息公开20件,法律文书公开940份,公开率100%;书面接受辩护与代理103件次,网上接待律师阅卷3次,电话接受律师预约、查询47人次,刻录光盘103张。

  

(五)、运用检调对接机制,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对于社会危害性不大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邻里纠纷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案件等,实行刑事和解民事调解工作。检调对接机制的运用,以最快捷的方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良好社会效果。全年接收各类民事调解案件17件19人,达成调解协议15件17人,2件正在调解中,全年调解金额200.03万元,调解案件涉检零上访。

  

法律政策研究工作

 

(一)、积极做好检察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工作

 

一是强化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制定《2021年敦化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司法改革信息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重点课题研究,深入分析研判。2021年撰写调研报告1篇,工作情况报告4篇,向省院法律政策研究部、敦化市政法委、法学会、期刊等推荐论文6篇。二是积极推进省院立项课题工作。在全院开展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申请工作,申报省院课题6个,其中,《刑事检察技术性证据审查对策研究》入选省院立项课题,现已按期完成论文撰写。三是促进理论研究成果转化。2021年向各类期刊和论坛推荐论文7篇,发表论文3篇。其中《关于涉众型非法集资经济犯罪情况调查报告》被《法治参考》第23期采用;《刑事检察技术性证据审查对策研究》、《浅谈检察机关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被《比较法研究》(基础理论版)2021年11期采用;《刑事检察技术性证据审查对策研究》被省院检察理论年会评为三等奖。

  

(二)、加强典型案例编撰工作

 

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征集典型案例,丰富案例素材。认真组织参加最高检、省州院典型案例、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全面展现司法办案成效。2021年报送典型案例15件,其中,高校毕业生因就业涉嫌犯罪案例1件、涉企案例2件、听证案例2件、抗诉案例3件、黑土地保护案例1件、人民监督员案例1件、检察建议案例4件。

  

(三)、持续推进司法改革信息工作

 

制定《2021年敦化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司法改革信息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检察改革信息报送机制,做好改革工作亮点挖掘和宣传报告工作,2021年报送司改信息22篇。

 

(四)、扎实做好检答网工作

 

充分利用检答网进行业务咨询答疑及学习,确保实效。2021年,登录累计3910人次,登录率达到100%;总提问量累计10条,较去年同期增长80%。

  

(五)、强化检委会规范化建设

 

制定《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检委会审议议题和执行程序规范化,注重以议个案指导办理类案,不断强化检委会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2021年集体学习计划》,加强检委会委员对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指导案例和热点法律问题的学习。2021年共召开检委会33次,讨论重大疑难案件83件,组织集体学习8次。

  

(六)、切实做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

 

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法院审委会办事机构沟通联系,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做好准备工作。2021年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研究案件4件。

 

(七)、持续强化检察建议工作

 

加强审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每季度对各类检察建议进行统计分析,以切实提高检察建议制发质量,发挥检察建议的监督作用。今年审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1件。全年共制发检察建议213件,较去年上升41.06%;宣告送达175 件,宣告送达率82.2%;按期回复203件,回复率为95.31%;采纳208件,已回复的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

  

(八)、积极推动检察听证工作

 

积极推动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增强司法办案公开性和透明度。2021年召开听证会19次,其中,公开听证18次,不公开听证1次。共邀请听证员78人次,其中,人大代表13人次、政协委员18人次、人民监督员37人次。

 

检务督查工作

 

 

(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

 

院党组高度重视,带头学习“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并列入党组会、党支部必学内容,召开全院大会解读“三个规定”、通报全省违反“三个规定”案例,引导全体干警以案为鉴。今年1月至11月,全院干警累计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记录填报46件次,其中,院领导填报21件次,占比45.7%,中层干部填报17件,占比39.5%,普通干警填报8件,占比14.8%。

  

在大厅屏幕循环播放三个规定相关知识,营造氛围;开通“三个规定”电话彩铃;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共展播关于“三个规定”作品14件。同时加强对外宣传,宋志强检察长为市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和市信访局的党员干部专题宣讲“三个规定”的相关内容。

  

(二)开展专项督察工作情况

 

1、按照《关于开展对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专项督察的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围绕本院干警对“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应知应会内容掌握情况、政策理解情况、记录填报情况开展专项督察。

 

2、按照省院《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检查整顿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情况、贯彻落实高检院、省委、省委政法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家权益和服务企业发展各项要求情况、推进“5+10”护企安商行动情况、全院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工作情况等4个方面开展了专项督察。

  

3、按照省、州院要求,对落实《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情况进行督察,全面梳理本院办理的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以及对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作出免责免罚决定的典型案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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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一年】深化案件管理 强化政策研究:综合业务部2021年度工作盘点

时间:2022-01-24  作者:  新闻来源: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综合业务部

2021年度盘点总结

我们这一年

案件管理工作

 

 

(一)、深入推进流程监控工作,强化办案过程管理。

 

一是认真规范案件受理工作。严格按照受案范围和标准,切实把好案件受理第一关,提高案件受理工作规范化,确保在统一应用系统升级后案件流转高效顺畅。二是实行案件重点监控。重点对办案程序、关键节点、法律文书内容、办案期限、涉案财物处置、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情况进行监控,每天对重点监控的内容网上巡查,做好记录填好监控日志。三是及时对巡查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督促流程监控问题反馈和督促落实。今年统一应用系统监控案件263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5份,业务部门己全部回复并整改。

 

(二)、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促进司法责任制落实。

 

根据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方案》、《全省检察机关重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今年4月对本院2018年至2020年办理的五类案件525件进行重点评查,经过评查,认定合格案件523件,不规范问题248处,平均比例为 0.47处/件。

  

根据省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于今年9月对本院2021年至2021年5月间办结的40件案件进行常规抽查和重点评查,经过评查,案件全部合格,不规范问题25处,平均比例为 0.63处/件。

   

通过评查,各业务部门充分认识到办案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并以此为动力,对发现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归纳原因,全面整改,为规范司法办案、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奠定基础。

  

(三)、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和清查工作,提升司法规范化。

 

一是认真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工作。成立敦化市检察院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统筹协调,分类施策处理涉案财物工作。经过三个月工作,将未及时处置的26件涉案财物案件全部清理完毕,建立涉案财物台账,注明涉案财物种类、数量、案件名称、办案部门、承办检察官等详细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是认真开展己公开法律文书专项清查整改工作。按照省院《关于对全省检察机关已公开法律文书开展专项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本院2014年以来对外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清查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己全部整改完毕。删除案件信息公开网重复法律文书622份,确保案件信息公开依法、及时、规范、安全运行。

  

(四)、深化检务公开,助推司法公信力。

 

一是建立检察业务数据常态化发布机制。每季度以“白皮书”形式公开主要办案数据,全年公布检察办案数据4次,开展业务数据会商研判分析会4次,院领导通过数据的分析对比,了解各部门工作动态,为统筹推进检察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二是深化检务公开窗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显示屏滚动播放在办案件信息,使侦查机关、诉讼参与人直观了解案件名称、受案时间、案件状态、诉讼阶段等基本信息;三是强化案件信息网上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案件信息微信平台》,为律师提供案件信息服务绿色通道,实现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代理网上预约、案件程序重大节点变动信息向当事人及辩护人推送机制。全年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1010件,重要案件信息公开20件,法律文书公开940份,公开率100%;书面接受辩护与代理103件次,网上接待律师阅卷3次,电话接受律师预约、查询47人次,刻录光盘103张。

  

(五)、运用检调对接机制,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对于社会危害性不大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邻里纠纷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案件等,实行刑事和解民事调解工作。检调对接机制的运用,以最快捷的方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良好社会效果。全年接收各类民事调解案件17件19人,达成调解协议15件17人,2件正在调解中,全年调解金额200.03万元,调解案件涉检零上访。

  

法律政策研究工作

 

(一)、积极做好检察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工作

 

一是强化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制定《2021年敦化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司法改革信息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重点课题研究,深入分析研判。2021年撰写调研报告1篇,工作情况报告4篇,向省院法律政策研究部、敦化市政法委、法学会、期刊等推荐论文6篇。二是积极推进省院立项课题工作。在全院开展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申请工作,申报省院课题6个,其中,《刑事检察技术性证据审查对策研究》入选省院立项课题,现已按期完成论文撰写。三是促进理论研究成果转化。2021年向各类期刊和论坛推荐论文7篇,发表论文3篇。其中《关于涉众型非法集资经济犯罪情况调查报告》被《法治参考》第23期采用;《刑事检察技术性证据审查对策研究》、《浅谈检察机关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被《比较法研究》(基础理论版)2021年11期采用;《刑事检察技术性证据审查对策研究》被省院检察理论年会评为三等奖。

  

(二)、加强典型案例编撰工作

 

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征集典型案例,丰富案例素材。认真组织参加最高检、省州院典型案例、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全面展现司法办案成效。2021年报送典型案例15件,其中,高校毕业生因就业涉嫌犯罪案例1件、涉企案例2件、听证案例2件、抗诉案例3件、黑土地保护案例1件、人民监督员案例1件、检察建议案例4件。

  

(三)、持续推进司法改革信息工作

 

制定《2021年敦化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司法改革信息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检察改革信息报送机制,做好改革工作亮点挖掘和宣传报告工作,2021年报送司改信息22篇。

 

(四)、扎实做好检答网工作

 

充分利用检答网进行业务咨询答疑及学习,确保实效。2021年,登录累计3910人次,登录率达到100%;总提问量累计10条,较去年同期增长80%。

  

(五)、强化检委会规范化建设

 

制定《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检委会审议议题和执行程序规范化,注重以议个案指导办理类案,不断强化检委会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2021年集体学习计划》,加强检委会委员对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指导案例和热点法律问题的学习。2021年共召开检委会33次,讨论重大疑难案件83件,组织集体学习8次。

  

(六)、切实做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

 

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法院审委会办事机构沟通联系,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做好准备工作。2021年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研究案件4件。

 

(七)、持续强化检察建议工作

 

加强审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每季度对各类检察建议进行统计分析,以切实提高检察建议制发质量,发挥检察建议的监督作用。今年审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1件。全年共制发检察建议213件,较去年上升41.06%;宣告送达175 件,宣告送达率82.2%;按期回复203件,回复率为95.31%;采纳208件,已回复的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

  

(八)、积极推动检察听证工作

 

积极推动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增强司法办案公开性和透明度。2021年召开听证会19次,其中,公开听证18次,不公开听证1次。共邀请听证员78人次,其中,人大代表13人次、政协委员18人次、人民监督员37人次。

 

检务督查工作

 

 

(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

 

院党组高度重视,带头学习“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并列入党组会、党支部必学内容,召开全院大会解读“三个规定”、通报全省违反“三个规定”案例,引导全体干警以案为鉴。今年1月至11月,全院干警累计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记录填报46件次,其中,院领导填报21件次,占比45.7%,中层干部填报17件,占比39.5%,普通干警填报8件,占比14.8%。

  

在大厅屏幕循环播放三个规定相关知识,营造氛围;开通“三个规定”电话彩铃;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共展播关于“三个规定”作品14件。同时加强对外宣传,宋志强检察长为市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和市信访局的党员干部专题宣讲“三个规定”的相关内容。

  

(二)开展专项督察工作情况

 

1、按照《关于开展对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专项督察的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围绕本院干警对“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应知应会内容掌握情况、政策理解情况、记录填报情况开展专项督察。

 

2、按照省院《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检查整顿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情况、贯彻落实高检院、省委、省委政法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家权益和服务企业发展各项要求情况、推进“5+10”护企安商行动情况、全院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工作情况等4个方面开展了专项督察。

  

3、按照省、州院要求,对落实《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情况进行督察,全面梳理本院办理的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以及对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作出免责免罚决定的典型案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