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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2-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各项部署,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大力弘扬“三种作风”“三种精神”,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7件276人,同比分别上升15.59%、15.48%。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31人,同比上升20.94%;不批准逮捕47人,同比下降4.08%,不捕率为16.91 %,同比下降3.51百分点。在不捕人数中,因证据不足不捕20人,同比下降31.03%,占不捕总人数的42.55%,同比下降16.63个百分点;无社会危险性不捕27人,同比上升50%,占不捕总人数的57.45%,同比上升20.71个百分点。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92件809人,同比分别上升4.02%、下降11.2%。经审查,提起公诉757人,同比下降5.38%;不起诉64人(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同比下降55.56%,不起诉率7.8%,同比减少7.46个百分点。在不起诉人数中,法定不起诉2人,同比下降83.33%,占不诉总人数的3.12%;证据不足不起诉12人,同比下降78.95%,占不诉总人数的18.75%,同比减少20.83个百分点;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40人,同比下降45.95%,占不诉总人数的62.5%,同比增加11.11个百分点。

 

(二)“案-件比”数据情况。“案-件比”降幅较大,办案效率有所上升。今年,本院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比”为1.0633,同比去年下降55.45%,与今年上半年的比值持平。对“件”影响较大的诉讼环节主要是退回补充侦查、不起诉复议、法院退回和撤回起诉。办理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退回补充侦查26件次,同比下降48.97%,其中,一次退回补充侦查24件次,同比下降78.38.%;二次退回补充侦查2件次,同比下降96.77%。不起诉复议案件2件,同比上升100%。法院退回案件2件,同比上升100%。撤回起诉案件1件,同比下降50%。

 

(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情况。2021年,本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76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2.69%,其中决定起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19人,占比为94.48%;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2人,占比为5.52%;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宣告判决案件中,共提出量刑建议892人,其中幅度刑量型建议71人,占比7.96%;确定刑量刑建议821人,占比92.04%;法院采纳量刑建议873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7.87%,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802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7.69%;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律师见证率100%。

 

(四)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本院完善线索发现和监督纠正机制,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7件,同比下降63.16%,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6人,同比下降40%;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9件,同比下降35.71%;纠正公安机关漏捕7人(去年同期为0);纠正公安机关漏诉17人,同比下降71.67%;纠正公安机关移送起诉遗漏罪行23人,同比上升27.78%;提前介入82件,同比上升70.8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4件,同比上升27.27%,同期己纠正14件,纠正采纳率100%;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6件(去年同期为0),同期己纠正6件,纠正采纳率100%;对刑事裁判案件提出抗诉5件,同比上升25%;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57人,同比上升200%,其中,侦查阶段审查2人(去年同期为0),审查起诉阶段审查16人,同比上升166.67%,审判阶段审查39人,同比上升200%,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采纳46人,同比上升170.59%。


刑事执行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对超期羁押问题向敦化市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7件,同比下降41.67%,已纠正7件,纠正率100%;社区矫正监外执行调查评估340人,对监外执行不当发出纠正违法22人,同比上升214.29%,己纠正22人;财产刑执行核查758人,同比上升23.65%,对财产刑执行检察中发现超出法定期限仍未执行问题提出纠正违法35件,同比上升2.94%,纠正违法均被采纳;对应当撤销缓刑而未撤销、社区矫正不当、判处刑罚未交付执行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0件,同比下降28.57%,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审查暂予监外执行嫌疑人2人,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人,解除强制医疗1人。

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共受理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3件,同比下降13.33%,结案9件,结案率69.23%,其中,提请抗诉2件,占结案数的22.22%;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占结案数11.11%;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占结案数44.44%;息诉1件,占结案数11.11%;其他处理1件,占结案数11.11%;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2件,同比上升140%,提出检察建议12件,均被采纳;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同比下降55.56%,结案4件,其中,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3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同比上升200%,结案2件,均未支持起诉。

 

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同比上升100%,提出检察建议2件,均被法院采纳;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6件,同比上升9.09%,提出检察建议36件,均被法院采纳;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95件,同比上升111.11,其中,向行政机关不当履职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4件,均被行政机关采纳。

 

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2件,同比下降16.98%,其中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件,占线索受理的2.38%,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1件,占线索受理的97.62%;公益诉讼案件立案42件,同比下降21.25%。其中,开展诉前程序案件39件,同比下降25%,全部为行政诉前程序案件。诉前程序涉案领域,生态环境领域4件,占10.26%,资源保护领域5件,占12.82%,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4件,占61.54%,食品安全领域1件,占2.56%,其他领域5件,占12.82%;提起公益诉讼2件,同比下降60%;终结审查案件1件。


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本院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3人,同比上升160%,批准逮捕12人,同比上升140%,批准逮捕未成年人1人(去年同期为0),审查逮捕案件涉及未成年被害人9人,同比上升20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7人,同比下降20.59%,决定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1人,同比上升5%,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嫌疑人10人,同比下降23.08%;审查起诉案件涉及未成年被害人12人,同比下降25%;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4人,同比下降63.64;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决定不起诉10人(去年决定附条件不起诉)。

 

(二)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本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环节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14次,同比下降17.65%;审查起诉阶段落实法律援助25人,与去年持平;自行或委托其他组织开展社会调查28次,同比下降17.65%;犯罪记录封存7人,同比下降12.5%;心理疏导测评39次,同比上升8.33%;亲职教育8次,同比下降11.11%;开展帮助教育4次,同比下降42.86%;开展法治讲座10次,同比上升233.33%;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同比上升696.02%;参观教育基地3次,拍摄教育片1部,协助就业1次。

 

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84件,其中,来信20件,网络16件,来访48件;办理集中治理重复信访案件6件,吉林信访网络平台信访案件1件;办理涉法涉诉系统信访案件9件,其中,中联办2件,省第九指导组3件,省委政法委3件,省检察院1件;办理12337平台案件2件;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七日内回复率和三个月内实体答复率为100%。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2件,审结9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办结1件;受理申请立案监督案件3件,办结3件;办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案件1件,办结1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办结1件;全面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直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9件次,检察长带案下访4件;审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9件,受理3件,办结3件,其中涉未成年司法救助案件2件,涉军人军属司法救助案件1件,共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两会期间维稳排查信访案件2件;开展“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检察开放日1次。

 

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1年,批准逮捕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13人,同比上升116.67%,起诉50人,同比下降41.86%,不起诉3人,同去年持平;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8人,同比上升14.29%,起诉42人,同比下降17.65%,不起诉4人,同比下降75%。未受理影响扶贫工作及涉及扶贫资金类犯罪。

 

(二)入额院领导办案、检察委员会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情况。以上率下,入额院领导办案常态化。2021年,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245件,占比18.59%,其中,检察长办理10件,占0.76%;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235件,占99.24%。2021年,共召开检察委员会34次,总计议题87个;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入额院领导主持公开听证16次,带头做好息诉罢访和矛盾化解工作。

 

(三)综合业务工作情况。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助推司法公信力。2021年,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1132件,重要案件信息公开24件,法律文书公开1045份。开通服务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2021年,共接待律师114人次。其中,接待律师现场阅卷111人,异地阅卷3人,接待律师电话查询、预约69人次,共刻录光盘11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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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2-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2021年,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各项部署,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大力弘扬“三种作风”“三种精神”,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7件276人,同比分别上升15.59%、15.48%。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31人,同比上升20.94%;不批准逮捕47人,同比下降4.08%,不捕率为16.91 %,同比下降3.51百分点。在不捕人数中,因证据不足不捕20人,同比下降31.03%,占不捕总人数的42.55%,同比下降16.63个百分点;无社会危险性不捕27人,同比上升50%,占不捕总人数的57.45%,同比上升20.71个百分点。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92件809人,同比分别上升4.02%、下降11.2%。经审查,提起公诉757人,同比下降5.38%;不起诉64人(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同比下降55.56%,不起诉率7.8%,同比减少7.46个百分点。在不起诉人数中,法定不起诉2人,同比下降83.33%,占不诉总人数的3.12%;证据不足不起诉12人,同比下降78.95%,占不诉总人数的18.75%,同比减少20.83个百分点;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40人,同比下降45.95%,占不诉总人数的62.5%,同比增加11.11个百分点。

 

(二)“案-件比”数据情况。“案-件比”降幅较大,办案效率有所上升。今年,本院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比”为1.0633,同比去年下降55.45%,与今年上半年的比值持平。对“件”影响较大的诉讼环节主要是退回补充侦查、不起诉复议、法院退回和撤回起诉。办理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退回补充侦查26件次,同比下降48.97%,其中,一次退回补充侦查24件次,同比下降78.38.%;二次退回补充侦查2件次,同比下降96.77%。不起诉复议案件2件,同比上升100%。法院退回案件2件,同比上升100%。撤回起诉案件1件,同比下降50%。

 

(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情况。2021年,本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76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2.69%,其中决定起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19人,占比为94.48%;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2人,占比为5.52%;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宣告判决案件中,共提出量刑建议892人,其中幅度刑量型建议71人,占比7.96%;确定刑量刑建议821人,占比92.04%;法院采纳量刑建议873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7.87%,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802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7.69%;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律师见证率100%。

 

(四)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本院完善线索发现和监督纠正机制,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7件,同比下降63.16%,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6人,同比下降40%;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9件,同比下降35.71%;纠正公安机关漏捕7人(去年同期为0);纠正公安机关漏诉17人,同比下降71.67%;纠正公安机关移送起诉遗漏罪行23人,同比上升27.78%;提前介入82件,同比上升70.8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4件,同比上升27.27%,同期己纠正14件,纠正采纳率100%;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6件(去年同期为0),同期己纠正6件,纠正采纳率100%;对刑事裁判案件提出抗诉5件,同比上升25%;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57人,同比上升200%,其中,侦查阶段审查2人(去年同期为0),审查起诉阶段审查16人,同比上升166.67%,审判阶段审查39人,同比上升200%,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采纳46人,同比上升170.59%。


刑事执行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对超期羁押问题向敦化市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7件,同比下降41.67%,已纠正7件,纠正率100%;社区矫正监外执行调查评估340人,对监外执行不当发出纠正违法22人,同比上升214.29%,己纠正22人;财产刑执行核查758人,同比上升23.65%,对财产刑执行检察中发现超出法定期限仍未执行问题提出纠正违法35件,同比上升2.94%,纠正违法均被采纳;对应当撤销缓刑而未撤销、社区矫正不当、判处刑罚未交付执行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0件,同比下降28.57%,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审查暂予监外执行嫌疑人2人,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人,解除强制医疗1人。

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共受理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3件,同比下降13.33%,结案9件,结案率69.23%,其中,提请抗诉2件,占结案数的22.22%;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占结案数11.11%;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占结案数44.44%;息诉1件,占结案数11.11%;其他处理1件,占结案数11.11%;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2件,同比上升140%,提出检察建议12件,均被采纳;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同比下降55.56%,结案4件,其中,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3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同比上升200%,结案2件,均未支持起诉。

 

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同比上升100%,提出检察建议2件,均被法院采纳;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6件,同比上升9.09%,提出检察建议36件,均被法院采纳;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95件,同比上升111.11,其中,向行政机关不当履职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4件,均被行政机关采纳。

 

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2件,同比下降16.98%,其中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件,占线索受理的2.38%,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1件,占线索受理的97.62%;公益诉讼案件立案42件,同比下降21.25%。其中,开展诉前程序案件39件,同比下降25%,全部为行政诉前程序案件。诉前程序涉案领域,生态环境领域4件,占10.26%,资源保护领域5件,占12.82%,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4件,占61.54%,食品安全领域1件,占2.56%,其他领域5件,占12.82%;提起公益诉讼2件,同比下降60%;终结审查案件1件。


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本院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3人,同比上升160%,批准逮捕12人,同比上升140%,批准逮捕未成年人1人(去年同期为0),审查逮捕案件涉及未成年被害人9人,同比上升20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7人,同比下降20.59%,决定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1人,同比上升5%,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嫌疑人10人,同比下降23.08%;审查起诉案件涉及未成年被害人12人,同比下降25%;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4人,同比下降63.64;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决定不起诉10人(去年决定附条件不起诉)。

 

(二)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本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环节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14次,同比下降17.65%;审查起诉阶段落实法律援助25人,与去年持平;自行或委托其他组织开展社会调查28次,同比下降17.65%;犯罪记录封存7人,同比下降12.5%;心理疏导测评39次,同比上升8.33%;亲职教育8次,同比下降11.11%;开展帮助教育4次,同比下降42.86%;开展法治讲座10次,同比上升233.33%;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同比上升696.02%;参观教育基地3次,拍摄教育片1部,协助就业1次。

 

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84件,其中,来信20件,网络16件,来访48件;办理集中治理重复信访案件6件,吉林信访网络平台信访案件1件;办理涉法涉诉系统信访案件9件,其中,中联办2件,省第九指导组3件,省委政法委3件,省检察院1件;办理12337平台案件2件;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七日内回复率和三个月内实体答复率为100%。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2件,审结9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办结1件;受理申请立案监督案件3件,办结3件;办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案件1件,办结1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办结1件;全面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直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9件次,检察长带案下访4件;审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9件,受理3件,办结3件,其中涉未成年司法救助案件2件,涉军人军属司法救助案件1件,共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两会期间维稳排查信访案件2件;开展“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检察开放日1次。

 

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1年,批准逮捕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13人,同比上升116.67%,起诉50人,同比下降41.86%,不起诉3人,同去年持平;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8人,同比上升14.29%,起诉42人,同比下降17.65%,不起诉4人,同比下降75%。未受理影响扶贫工作及涉及扶贫资金类犯罪。

 

(二)入额院领导办案、检察委员会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情况。以上率下,入额院领导办案常态化。2021年,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245件,占比18.59%,其中,检察长办理10件,占0.76%;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235件,占99.24%。2021年,共召开检察委员会34次,总计议题87个;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入额院领导主持公开听证16次,带头做好息诉罢访和矛盾化解工作。

 

(三)综合业务工作情况。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助推司法公信力。2021年,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1132件,重要案件信息公开24件,法律文书公开1045份。开通服务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2021年,共接待律师114人次。其中,接待律师现场阅卷111人,异地阅卷3人,接待律师电话查询、预约69人次,共刻录光盘11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