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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敦小检普法|醉驾逃逸 悔之晚矣
时间:2023-11-17  作者:  新闻来源: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案例回顾

晚9点左右,陈某酒后驾驶三轮燃油摩托车前去接女儿放学,途中与一辆停在路边的小型客车刮碰,陈某下车查看,发现两车均轻微损坏,见小型客车司机没有下来,便以为对方车内无人,且在胡同内,警察也无法找到自己,就心存侥幸驾车逃离现场。没想到,小型客车车主正在车内还没来得及下车,见陈某逃离便迅速驾车追赶截停住陈某并报警,交警到达现场将陈某查获。

经责任认定,陈某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其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114.60毫克/100毫升,系醉酒驾驶机动车。因陈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具有从重处罚情节,近日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释法说理

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办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醉酒程度在130毫克/100毫升以下且系初犯、认罪、悔罪,不具有本意见第二十二条第(二)至(十)项规定的从重情节,可以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或免予刑事处罚。”本案中,陈某的行为触犯了《意见》第二十二条第(三)项关于“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规定,被法院从重处罚,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检察提示

本案中,陈某因为女儿考入重点高中,在学校附近租房陪读,每天驾驶三轮摩托车接送女儿上学放学。陈某具有驾驶资格,车辆牌证齐全,醉酒程度在130毫克/100毫升以下,且系初犯、认罪、悔罪,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侦查机关及检察机关均认罪认罚,系坦白,但是陈某具有“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情节,对其予以从重处罚。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公民,若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应当主动报警接受处理,切勿失去从轻处罚的最佳时机,否则会害人害己,因刑事犯罪被判处刑罚将会影响自己与子女今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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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小检普法|醉驾逃逸 悔之晚矣

时间:2023-11-17  作者:  新闻来源: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案例回顾

晚9点左右,陈某酒后驾驶三轮燃油摩托车前去接女儿放学,途中与一辆停在路边的小型客车刮碰,陈某下车查看,发现两车均轻微损坏,见小型客车司机没有下来,便以为对方车内无人,且在胡同内,警察也无法找到自己,就心存侥幸驾车逃离现场。没想到,小型客车车主正在车内还没来得及下车,见陈某逃离便迅速驾车追赶截停住陈某并报警,交警到达现场将陈某查获。

经责任认定,陈某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其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114.60毫克/100毫升,系醉酒驾驶机动车。因陈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具有从重处罚情节,近日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释法说理

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办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醉酒程度在130毫克/100毫升以下且系初犯、认罪、悔罪,不具有本意见第二十二条第(二)至(十)项规定的从重情节,可以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或免予刑事处罚。”本案中,陈某的行为触犯了《意见》第二十二条第(三)项关于“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规定,被法院从重处罚,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检察提示

本案中,陈某因为女儿考入重点高中,在学校附近租房陪读,每天驾驶三轮摩托车接送女儿上学放学。陈某具有驾驶资格,车辆牌证齐全,醉酒程度在130毫克/100毫升以下,且系初犯、认罪、悔罪,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侦查机关及检察机关均认罪认罚,系坦白,但是陈某具有“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情节,对其予以从重处罚。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公民,若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应当主动报警接受处理,切勿失去从轻处罚的最佳时机,否则会害人害己,因刑事犯罪被判处刑罚将会影响自己与子女今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