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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敦化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首例涉疫案件
时间:2020-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疫情防控期间,报案后在派出所等待处理时无正当理由拒不佩戴口罩,民警劝说无果后将其带离过程中,还咬伤民警手背致轻微伤,后又到敦化市公安局大闹。近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将被告人刘某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提起公诉,这是敦化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涉疫刑事案件。

案件事实

3月30日21时许,刘某某报案称被丈夫殴打,敦化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民警出警,将刘某某一家三口带到派出所办公室进行调查。22时许,民警在询问该治安案件事实时,刘某某明知疫情防控期间在公共场所室内必须戴口罩的情况下,却以酒后生气、喘不上来气等为由摘下口罩,民警张某某要求其必须戴上口罩否则按规定不予以接待,多次劝说、警告后刘某某仍抗拒不听,民警张某某与辅警闫某某将刘某某带出办公楼,在带离过程中,刘某某咬伤民警张某某的左手背。经鉴定属轻微伤。后刘某某到敦化市公安局闹事,被当场控制。

提前介入  依法逮捕

案发当晚,敦化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案后,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了解基本案情后,对下一步侦查取证提出了意见;该案提请审查逮捕后,承办人员经阅卷、提审,于4月9日对刘某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4月13日该案移送至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远程提审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通过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告知其权利义务,刘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4月16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在当前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依法及时、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做到快捕快诉。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勿触碰法律底线、挑战法律权威、破坏疫情防控工作,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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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首例涉疫案件

时间:2020-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疫情防控期间,报案后在派出所等待处理时无正当理由拒不佩戴口罩,民警劝说无果后将其带离过程中,还咬伤民警手背致轻微伤,后又到敦化市公安局大闹。近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将被告人刘某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提起公诉,这是敦化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涉疫刑事案件。

案件事实

3月30日21时许,刘某某报案称被丈夫殴打,敦化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民警出警,将刘某某一家三口带到派出所办公室进行调查。22时许,民警在询问该治安案件事实时,刘某某明知疫情防控期间在公共场所室内必须戴口罩的情况下,却以酒后生气、喘不上来气等为由摘下口罩,民警张某某要求其必须戴上口罩否则按规定不予以接待,多次劝说、警告后刘某某仍抗拒不听,民警张某某与辅警闫某某将刘某某带出办公楼,在带离过程中,刘某某咬伤民警张某某的左手背。经鉴定属轻微伤。后刘某某到敦化市公安局闹事,被当场控制。

提前介入  依法逮捕

案发当晚,敦化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案后,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了解基本案情后,对下一步侦查取证提出了意见;该案提请审查逮捕后,承办人员经阅卷、提审,于4月9日对刘某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4月13日该案移送至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远程提审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通过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告知其权利义务,刘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4月16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在当前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依法及时、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做到快捕快诉。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勿触碰法律底线、挑战法律权威、破坏疫情防控工作,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